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负担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督导的通知》精神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本站编辑
  • 发布时间:2018-02-26 11:24:01
  • 阅读数:
字体大小:


  为切实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监管工作督导,建立健全农牧民负担长效机制,推动减负惠农惠牧政策贯彻落实。近日,国家农业部负担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督导的通知》(农负办〔2017﹞13号)。要求各地一是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督导的意见》为重点,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和工作创新等方面开展督导。制度建设包括各级减负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部署等情况; 重点工作包括涉农涉牧收费问题治理、嘎查村级组织负担治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牧民负担综合治理、农牧民负担监测等情况;监督检查包括组织开展农牧民负担监管督导、年度检查、问题查处,检查情况上报和通报,以及负担信访督办查办等情况;工作创新包括各地方(旗、县、区)自主开展的有特色、有亮点的创新性工作情况。二是明确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分工负责制,同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督导到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督导措施,切实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按照文件精神,重点查处五类侵犯农牧民利益的问题:?①,各项惠农惠牧政策的落实不到位;②,强行向农牧民集资、摊派的行为;③,巧立名目,变花样向农牧民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④。平调、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行为;⑤其他违反减轻农牧民负担政策的行为。

本站编辑供稿/本站编辑供图 本站审核审核

版权所有 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版权所有

蒙公网安备 15010402000362号 蒙ICP备11004172号-1 联系电话 5294679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