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历史时期减负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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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2-26 1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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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的形势下。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强农惠农惠牧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由过去重点“治重”、“治乱”转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维护农牧民权益的新阶段。

  新阶段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权益维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挑战、新矛盾。正确认识和把握减负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于做好新时期农牧民减负维权工作责任重大,影响深远。

  (一)统筹城乡发展对减负维权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建设项目相对集中,容易出现向嘎查村级组织和农牧民集资摊派。统筹城乡发展中,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向农村牧区延伸,容易出现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发展现代农牧业中,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容易出现不规范不合理的收费。农村牧区社会治理结构中,形势的变化和管理的错位,容易出现减负维权的灰色地带。推进农村牧区新型城镇化中,有的地方执行政策走形变样,容易出现损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二)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维护农牧民权益中涌现出新矛盾。

  ?当前,农村牧区各项改革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农牧民的权益在部分地区和领域的调整可能是大面积的和根本性的,它所带来的矛盾也必将是尖锐的,多方面的、深层次的,深化农村牧区改革中维护农牧民权益的形势更严峻。

  (三)新矛盾集中在三大改革中。一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带来的农牧民权益的维护。“三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中出现的大量的人地矛盾、承包权益纠纷,使得农牧民负担问题更多的转移到农牧民土地(草原)权益的维护上来。比如: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确权中以简单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方式剥脱少部分人(外来户、外嫁女等)承包权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二是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带来的农牧民权益的维护。按照国家农业部的要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今年也是试点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中产权的明晰、股权的设置、收益的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都涉及到农牧民权益的维护,都不可避免的产生农牧民负担和权益维护新的矛盾。比如:有的地方嘎查村改居中集体资产被平调为居委会统筹使用,这就损害了原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三是改革新政落地和惠农惠牧政策调整过程中群众权益的维护。农村牧区户籍制度改革、农牧业支持保护补贴、行政事业收费减免取消。

  (四)减负维权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任务体现在六个“加强上”一是加强涉及农牧民负担文件的审核和涉农涉牧收费的监督,推进涉农涉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管理。二是加强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农牧民补贴、补偿、补助资金、嘎查村级组织和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财政补助资金、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对农牧户、嘎查村级组织和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监督,确保不增加农牧民负担。四是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工作。五是加强对深化农村牧区改革中相关措施和行为的监督,切实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大涉及农牧民利益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实行农牧民负担“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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