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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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2-26 11: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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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扶贫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即要求各级政府既要有强烈的担当精神,又要有较强的法治思维能力,在精准扶贫中依法依规办事。

  一是把法治理念始终贯穿于扶贫工作。2020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要全部实现脱贫,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来不得半点虚假。今后若干年,扶贫开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发展道路上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做好扶贫攻坚工作,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其次是扶贫部门、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尊法、懂法用法意识要不断增强。第三要有法治的视角看扶贫,用法治的头脑想扶贫,用法治的方式抓扶贫,使扶贫工作自始至终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加快推进扶贫开发政策法规建设,即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政策及其法律法规,在扶贫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真正实现扶贫立法和扶贫改革相衔接,主动适应精准扶贫的要求,做到扶贫开发、扶贫改革于法有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用法治方式落实精准扶贫。精准扶贫要依法有序推进,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要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准确定位扶贫对象。要健全重大扶贫政策、重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真正符合帮扶政策的贫困群众得到有效扶贫。要建立扶贫资金多元筹措、监管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果。要建立健全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及时准确识别扶贫对象,查看帮扶和管理取得的成效,以及扶贫资金和项目的使用与落实情况,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对扶贫工作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首先制定扶贫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扶贫权力的行驶。其次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扶贫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体系,把扶贫工作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扶贫工作权力走偏和任性。第三要依法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对扶贫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损害贫困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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