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科学界定无党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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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4-20 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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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特有的政治概念,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的组成界别,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历史与界定

无党派人士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发展形成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般称无党无派的知名人士为社会贤达。如1946年召开的旧政协会议,有9位代表是以“社会贤达”的身份出席的。1948年5月5日,郭沫若等无党派知名人士在致电毛泽东同志,以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的时候,为了与以往的社会贤达相区别,最先使用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

 

1949年,新政协会议还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并且郭沫若、马寅初、张奚若、李达、董鲁安(于力)、符定一、欧阳予倩、洪深、吴有训、王之相、丁燮林,周谷城等12人代表就是作为“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参加了1949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无党派民主人士是对没有参加任何政党组织而又具有民主运动历史的知名人士的称谓,它主要是指民族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中有代表性的爱国民主分子,以及一小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的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爱国分子的代表人物。

 

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无党派民主人士领导和联系着一部分民主人士,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长期斗争中,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真诚朋友,为建立新中国做出了积极贡献。由于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个具有特定含义的历史概念,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老一代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减少,新一代无党派人士的出现,形成了多种称谓并存的局面。除了继续沿用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以外,主要有无党派人士、无党派爱国人士、无党派知名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等称谓。

 

2000年,中共中央统战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正式规范了对无党派人士的称谓,明确对无党无派人士群体称无党派人士,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称无党派代表人士。

 

2004年,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也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改称无党派人士界别。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作出进一步明确界定,即“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目前,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无党派人士应具备那些条件?

第一,无党派人士要具有无党无派的身份。这是首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就是说,并不是只要具备了无党无派身份,就是无党派人士。

 

第二,无党派人士要有参政议政的愿望和能力。无党派人士是一种政治面貌,体现的是一种政治身份。无党派人士的基本职能与民主党派相同,即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这是无党派人士的政治责任。作为无党派人士,首先要对其政治身份、基本职能和政治责任有一定认识,对参政议政要有愿望和热情,并具有一定能力。

 

第三,无党派人士须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也就是说,具有了无党派身份和知识分子条件尚不一定就是无党派人士,还需要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够发挥正能量,具有一定层次。

 

第四,无党派人士主体是知识分子。这就是说,无党派人士不等于无党派群众,也不是普通党外知识分子,属于政治范畴,呈现政治面貌。广大无党派的基本群众,尽管在统一战线中居于基础地位,但不能称之为统一战线意义上的无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是以无党无派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群体,主要分布在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企业、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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