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 文章来源: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官方网站
  • 作者:本站编辑
  • 发布时间:2018-05-29 15: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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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其中所列608件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延长5年。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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